关于开展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是党和政府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权利所采取的特殊扶持措施。根据《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国残联关于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要求,并且基于部分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资料不规范和不齐全的原因,决定开展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赣州市市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中央、省驻市单位中已安排了残疾职工的单位。已退休、退职、不在岗的残疾人不计入调查的范围。
二、填写报表并收集相关资料
(一)填写《单位在岗残疾人员一览表》、《单位在岗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二)残疾人职工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
2、用人单位与每位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残疾职工编制证(卡)。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保、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公积金证(明)。
4、2013年1、6、12月份残疾职工工资单或相关财务凭证。
三、报送时间:2014年5月10日前。
四、报送地点、电话:市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市政中心南楼16楼1607房) 电话:8391783
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并安排劳资或财务人员认真填报。市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届时要对各相关单位报来的残疾职工情况进行核实,以便按《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征收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附件:1、《单位在岗残疾人员一览表》
2、《单位在岗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