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站浏览辅助工具

今天是: 天气:
位置导航: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轮赣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信息来源: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作者: 浏览量:

各县(市、区)残联各辅具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赣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工作,决定开展第五轮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因已准入的助听器类辅助服务机构较多,本轮不接收助听器类辅助服务机构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4月232024531

二、备案程序

1.申请。服务机构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填报《赣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申请确认表》(附件1)和《承诺提供<补贴目录>补助金额范围内的产品清单》(附件2),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档均需要按准入条件分类整理)至赣州市残联业务科。

2.审核。市残联业务科对服务机构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

3.审批、备案。市残联组织专家组对市残联业务科初审通过的服务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赣州市残联官网(网址:http://www.gzhdpf.org.cn/)公示5个工作日后,给予正式备案经市残联备案的服务机构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应类别的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三、备案材料

1.《赣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申请确认表》和服务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赣州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协议机构机构准入标准(试行)》(详见附件5赣市残联字〔202159号文件附件2)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

3.承诺提供《赣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以下简称《补贴目录》)规定的最高补贴金额范围内的基本型辅助器具的产品名称、型号、价格及参数等(见附件2)。服务机构需要在平台销售的商品均需经过市残联审批同意,经审批同意的商品需提供产品样品。

其他事项

1.本轮申请备案的服务机构不受“在赣州有服务场所”的限制,但入围后必须要保证辅具服务质量,且要求在入围后6个月之内在赣州中心城区设立服务点。

2.请各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至赣州市残联业务科

联系人:钟李荣

邮箱:gzsclywk@163.com

联系电话:0797-8991788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市残联1605室

附件:1.赣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申请确认表

     2.承诺提供《补贴目录》补助金额范围内的产品清单

3.赣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备案表

4.关于印发《赣州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市残联字〔2021〕16号)

5.关于《赣州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赣市残联字〔2021〕59号)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