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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13 信息来源: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作者: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解决孤独症童家庭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先行先试工作开展,根据《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对标深圳规则规制,坚持孤独症儿童“早筛早治、全程服务、社会融合”原则,巩固拓展早期筛查试点,创办全市首家残疾儿童公办幼儿园,融合“康教医”服务模式,构建覆盖城乡的关爱服务网络,完善“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教育-社会融入”全链条服务体系,为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政策、制定行业标准提供实践依据和试点支撑。

二、五项关键行动

(一)孤独症儿童早筛早治促进行动

1.健全早期筛查诊断体系。初筛阶段,依托基层卫生机构,将孤独症筛查纳入儿童常规体检、入园入学体检流程;复筛阶段,县级医院设立孤独症复筛门诊,建立快速转介机制,实现初筛阳性儿童1周内转介;诊断阶段,市级医疗机构承担确诊功能,确保复筛阳性者10日内转诊,确诊结果同步录入全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2.推动诊断信息畅通共享。由卫健部门汇总,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配合,在严格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共享全市孤独症儿童诊断信息,确保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及时获得康复救助与义务教育等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与动态监测范围。

3.宣传早筛早治科学理念。更新完善《赣州市儿童孤独症免费筛查及康复救助宣传册》,建立筛查回避家庭跟踪回访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专业社工+康复师+社区网格员”联合干预小组,开展“入户科普+游戏化筛查”,引导家长树立“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科学理念,积极主动接受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

(二)孤独症儿童康复提质行动

1.全面提升康复救助标准。健全康复救助项目标准化体系,实现0-15岁有需求的孤独症少年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全覆盖。将全市0-8岁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人/年,在机构内基本康复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8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设年限,实行全程救助;9-15岁的孤独症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万元/人/年,在机构内基本康复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规范康复机构布局管理。鼓励支持公办医疗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有1所医疗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登记、执业资格认定、场所设施建设和康复服务标准,强化消防、卫生、食品、广告、治安等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质量监测、评价。严肃查处侵权行为,建立康复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和“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指导作用。

3.加强“康教医”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市级孤独症“康教医”专家委员会。市残联加强与赣南师大、赣南医科大、赣州师专、赣南卫职院、和君职院等市属、驻市高校合作,采取定向培养、入职奖补等方式,吸引康复医学、康复治疗、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加入康复服务协议机构。推动赣南卫职院等开展儿童孤独症行为分析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推动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实践技能、特教融合、心理疏导等内容,纳入全科医生、民政精神卫生、托幼及中小学教师等相关培训体系;让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教师掌握规范有效的孤独症儿童训练方法,持续提升康复教育专业技能。支持赣南师大、赣州师专等高校优化特教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重点培养孤独症儿童特教专业老师。落实特殊教育津贴费等津贴补贴政策。在开展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时,对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幼儿园及融合教育学校的特教教师进行适当倾斜。特教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对“有1年以上乡村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不作要求。

(三)孤独症儿童教康融合行动

1.扩大孤独症儿童教育资源供给。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确保孤独症儿童“应入尽入”。各县(市、区)要明确各阶段融合教育试点学校、幼儿园,设置“特教助理”、“影子老师”岗位,根据孤独症儿童特点和需求,科学安排随班就读,系统开发心理辅导、社会适应、生活技能等课程,充分发掘孤独症儿童潜能。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推动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的特教教师、康复教师等专业人员进入校园、巡回指导、随班助教,为孤独症儿童提供个性化支持。

2.创建残疾儿童公办幼儿园。依托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创办全市首家“康教医”一体化残疾儿童公办幼儿园,争取纳入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医联体成员单位,建立“中康-赣州中心-县级节点-社区网点”四级联动机制,与市妇保院等市直医院合作提供康复服务,联合开展科研教学,并指导县级康复中心与县妇保院等县级医院开展合作,发展纵向分级康复诊疗、横向跨部门协作的康复医联体模式;争取成立全市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学前教育分中心),负责对接、指导、培训全市普通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  

3.健全孤独症儿童普惠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孤独症学生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7000元/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孤独症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统筹共享康复教育资源,推动特教学校(幼儿园)、普通学校(幼儿园)、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等加强教室共享、教师轮岗、教研互助等合作,开发孤独症儿童幼升小衔接教育、义务教育过渡阶段、社会技能职业教育等特色课程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合孤独症学生的特色专业课程。

(四)孤独症儿童家庭暖心行动

1.强化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在统筹规划医保基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更多孤独症相关康复项目纳入医保目录。

2.筑牢基本生活保障防线。引导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家庭通过“赣服通”自主申请低保。对符合条件的遭遇突发困难的孤独症儿童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推动市儿童福利院为困难家庭孤独症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和家庭干预培训等关爱保障服务。

3.提供家庭支持服务。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设立家长资源中心,面向全市提供早期干预、心理援助、心理疏导、喘息服务等家庭教育康复服务和指导;统筹组织全市特教学校和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编写家长知识手册,每季度开展1次康复、教育、心理等方面的家长培训。

4.构筑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公益性托养网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机构,实施“阳光家园”项目,搭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居家托养服务平台,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托养照料、社区支持等服务。对民办非营利性孤独症儿童康复、托养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实行优惠。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爱心助残一对一”直接联系帮扶模式,鼓励引导社区、社工机构、企业、慈善组织、志愿组织等单位团体及康复专业人士、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困难重度孤独症儿童家庭,参与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孤独症患者就业帮扶、儿童康复机构监督评估、孤独症儿童摸排、困难孤独症儿童家庭入户访视等工作,提供康复教育、生活保障、就业帮扶、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支持,开发公益超市、文创手工、烘焙咖啡、电子商务等辅助性就业工作岗位。

(五)社会包容环境建设行动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市主流媒体,充分利用“世界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日,面向学校、医院、康复机构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宣传孤独症相关知识和政策。在中小学和高校系统开展同理心教育,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新华书店、妇女儿童服务(活动)中心、公园、社区服务中心等提供无障碍友好服务,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和接纳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定期会商调度制度,完善细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三)抓好监督落实。地各部门要主动听取社会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孤独症儿童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市、县要加快完善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督促工作不力的地方、部门(单位)改进工作。

本方案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